在江西抚州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建筑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外墙维修分包合同,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建筑公司完成工程后,建设公司却拒不支付工程款。建筑公司无奈之下提起诉讼,一审、二审均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203840元。然而,建设公司不服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出了7项再审理由,这让建筑公司面临巨大的风险。一旦进入再审,原生效判决将可能被改判、撤销或发回重审,20余万元的工程款也将无法得到保障。
此时,建筑公司找到了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魏建明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他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职务。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成功办理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具有深厚的实务经验。
面对建设公司提出的7项再审理由,魏建明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多次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针对对方提出的程XX并非公司员工,其行为与公司无关这一核心谎言,魏建明律师向高院提交了加盖公章的合同、微信沟通记录、结算单、材料租赁单、出勤明细、程XX自认施工员笔录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程XX代表公司履职。对于合同未实际履行,建筑公司未进场施工的虚假陈述,他向法庭清晰呈现施工记录、人工明细、材料单据、现场结算、后续他人续工等客观证据,证实工程已实际施工并交付。
在工程款计算方面,魏建明律师向高院明确说明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结算,预算仅为预估,650㎡×320元/㎡=208000元,扣除2%质保金后为203840元,计算严谨合法。针对对方声称一审程序违法的主张,他严谨论证法院依职权调查核实关键事实,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属于程序违法。
经过魏建明律师的专业对抗和精准答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严格审查,全面采纳了他的全部答辩意见。终审裁定认定程XX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表见代理,案涉工程已实际施工、交付使用,合同约定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款计算合法有据,一审法院程序合法,一、二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公正,最终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生效判决。
这起案件实现了省高院再审完胜,203840元工程款全额保住,案件终审生效。魏建明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帮助建筑公司守住了胜诉成果,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他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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