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律师案情起点多元探索,聚焦劳动争议
刘双律师自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承办过各类民商事案件,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各类商事合同纠纷等。在处理众多案件的过程中,他接触到大量劳动争议案件。他发现,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而且这类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工资、经济补偿、社保等。于是,刘双律师决定聚焦劳动争议领域,为劳动者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劳动争议实战,维护劳动者权益
在罗XX与XX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中,充分体现了刘双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罗XX于2018年入职XX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10月,罗XX因家庭问题未再到公司上班,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经济补偿金、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等。仲裁阶段,罗XX的经济补偿金未获得支持。
刘双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研究劳动法律法规,仔细梳理案件证据。在建工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分析至关重要,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同样如此。他发现,对于罗XX的入职时间和工资标准存在争议。公司认为罗XX入职时间为2018年4月,工资为2800元/月;而罗XX认为入职时间是2018年8月,月工资为4500元。刘双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应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及时间,并由劳动者签名后保存两年以上备查,XX公司未提交有劳动者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采信了罗XX所主张的月工资数额4500元。
在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上,刘双律师指出,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均无法证明罗XX的离职原因,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法院采纳了刘双律师的观点,判决XX公司支付罗XX经济补偿金7315.5元。
深耕领域,沉淀专业经验
通过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刘双律师更加坚定了在劳动争议领域深耕的决心。此后,他将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据收集、分析和法律适用等流程固定下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在劳动争议领域,他不断积累经验,为更多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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