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佩荣律师他从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的执业证号是11529200111268398,服务地区为内蒙古阿拉善盟,联系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鼎晟公寓9层。
彭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三大核心领域表现出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其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45%,涵盖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各类细分场景,累计涉案标的额超3亿元。他还是阿拉善盟律师协会理事、乌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阿拉善盟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拥有国家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国家高级法律顾问、国家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等证书。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起彭律师处理的工伤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劳动者在单位受了工伤,停工留薪期鉴定为5个月。劳动者养病到3个月时,单位通知其必须上班。此时,争议焦点出现了:单位认为劳动者提前上班,剩下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不应再发放。劳动者接到单位通知时十分焦虑,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整夜都睡不着觉。
彭律师介入这起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劳动者沟通,了解详细情况。他多次会见劳动者,仔细询问工伤发生的经过、治疗情况以及与单位的沟通情况。同时,彭律师认真查阅了大量的案件资料,包括工伤认定书、医院的休假建议等。
在准备阶段,彭律师提交了《代理词》,其核心逻辑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法律给劳动者的“养伤钱”,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养伤期间的基本生活,让其安心养病;而“上班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单位给的“辛苦钱”。这两笔钱“出身”不同,目的也不同,不能相互抵扣。即使劳动者提前返岗,也有权同时获取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及享有停工留薪期工资的福利待遇。
最终,法院采纳了彭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定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剩余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原本担心拿不到这笔钱,实际结果是成功维权。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胜诉,靠的是彭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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