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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兴市房屋租赁律师-周亚颉律师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 宜兴市东山西路88-2号(浦发银行商务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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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标签: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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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 #律师简介:毕业于苏州大学,现执业于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为民商事法律纠纷。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处理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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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妻子因丈夫出轨的离婚诉讼中,住房租金赔偿需综合考量。若租金是共同生活债务,离婚时应共同承担。若因丈夫外遇致租金提升等经济损失,妻子有权要求赔偿,但需有证据证实是丈夫过失导致。 #房产纠纷 1214次阅读
  • 若在离婚之时,房产已经明确划归一方所有,那么此方是有权力将其房屋进行出租行为的,且并不违法。然而,若对于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存在质疑或者并未明确具体归属,那么单独实行租房策略则极易引发法律纷争。例如,如若离婚协议或判决中并未涉及到房屋租赁事宜,另一方便有可能提出相应的权益主张。在此种情形之下,单方面实施的租房行为很可能被视为对共有财产的不当处理。 #房产纠纷 1312次阅读
  • 若在离婚之时双方皆无力购买房屋,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采取以下措施应对:首先是通过协议方式将房屋租赁出去,将租金用以偿还房贷或依照事先约好的方案自行分配;次之,也可尝试将住房予以销售,且就售房所得资金按夫妻财产分割之规则加以妥善安置安排;三者则是可与对方协商达成共识,以暂行合资方式共同享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权益,并待日后条件许可之际再做定夺处置。 #房产纠纷 1361次阅读
  • 房屋使用权限细化为以下几个类别:租约使用权限,即借助于租赁合约来获取在一定时期内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益;借调使用权限,这是基于借调协议而取得的对房屋的使用权;以及由单位分配的福利性质的使用权限等等。这些不同类型的使用权限在使用时长、使用条件及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上可能会有所区别。 #房产纠纷 1185次阅读
  •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房产的归属权已经明确,无论由哪一方享有所有权,均可依法将该房产进行出租操作。然而,这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租赁合约中的约定条件。倘若在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中针对该房屋的使用及其出租事宜设有特殊的条款或约束性约定,则应严格遵循这些约定。 #房产纠纷 1273次阅读
  • 通常而言,对户主身份进行确定的确凿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协议、物业记录以及房地产权属证书(例如房产证)等。在涉及多位住户的情况下,将主要承担房舍相关责任及义务或拥有房产所有权的个人选定为户主是国际惯例。此外,来自邻里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证词亦可作为辅助验证的重要依据。 #房产纠纷 910次阅读
  • 租房承租方违约赔偿责任依租赁协议而定。若协议有明确条款,按条款履行。若无,根据出租方损失定赔偿标准,如房屋闲置损失、重新找租户费用等。但赔偿金额应合理,以平衡双方利益,确保租赁市场的公平与稳定。 #房产纠纷 110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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