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行贿罪在什么情况下要没收财产

更新时间: 2022-06-07 15:58:51
律师解答
行贿罪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更多>

猜你还想看

  •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00:59

    如何区分变造货币和伪造货币

    (1)客观行为不同,伪造货币即仿照真币的色彩、图案、形状、原料等制造假币,其中不包含有真币的成分;变造货币即通过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等方式对真币进行加工处理,使其面额增大或张数增加; (2)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 伪造货币刑法没有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变造货币则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胡静律师
    4584次播放 2023.06.06
  • 保释金会退还吗 02:26

    保释金会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覃程律师
    54459次播放 2022.06.09
相关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视频 相关精选解答
贪污和受贿的区别

贪污和受贿的区别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所以说通俗的说法就是贪污拿的是公共财产,国家、公司的钱,受贿拿的是行贿人送的礼。同时在犯罪主体上,贪污罪更广,受贿罪仅仅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0次播放 00:00
收了他人的9000元构不构成受贿罪

收了他人的9000元构不构成受贿罪

收9000元尚不构成受贿罪。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5、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6、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7、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8、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1364次播放 01:07
贪污违法行为量刑标准规定

贪污违法行为量刑标准规定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所在企业或者机构的员工总数超过了二十五名,则该公司必须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反之,如果员工数量不足二十五名,那么该公司也可以选择单独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在两个或多个同性质的机构中联合成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另外,对于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或机构而言,除了上面两种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指定一名有代表性的员工,担任组织员的角色,负责组织和领导工会会员们进行各项文体活动及福利保障事务等工作。

1258次阅读 2024-04-19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