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对“嫁妆”却没有明确定义和规定,送嫁妆的行为,首先应认定为赠与行为;
其次,该赠与的物品是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女方个人的赠与,在
离婚时能否要求全部返还,要结合嫁妆的赠与时间来具体判断。
在登记
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
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
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
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女方的陪送嫁妆和男方的订亲
彩礼是越来越贵重,但现行法律对“嫁妆”却没有明确定义和规定,一旦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容易产生争议。
建议夫妻双方就“嫁妆”归属及时明确约定,最好能列个明细清单共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