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加害给付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1-03-22 16:21:54
律师解答

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例如因债务人交付的家电质量不合格,致使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受到损害等。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
加害给付的主要特点是:
(1)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债的规定。加害给付只能在履行有效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也就是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但债务人所作出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不能成立或者应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在此情况下,只能产生不当得利的返还责任和缔约失责任,而不产生加害给付责任。还应当看到,加害给付的主体只限于合同关系中的债务人,也就是说,只有当债务人实施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履行行为造成对债权人的损害,才有可能构成加害给付。如果是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实施一定行为,造成对债权人的损害,则不属于加害给付。
(2)债务人的不适当履行行为造成了对债权人的履行利益以外的损害.所谓履行利益以外的其它利益,学理上又称为固有利益或维护利益,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不受债务人和其他人侵害的现有财产和人身利益。
(3)加害给付是一种同时侵害债权人的相对权和绝对权的不法行为。由于加害给付的行为将同时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此种行为既可以是以积极的方式实施(如医院医生的误诊),也可以是以消极的方式实施(如故意不肯知产品不合格的危险而使买受人道受损害),构成不法侵害。

法律依据: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22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点赞+1 分享
相关语音解答 相关法律视频 相关精选解答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债务人死亡,债务纠纷的处理有三个原则。

(1)限定继承原则。也就是说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2)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也就是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3)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也就是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0次播放 00:00
网贷不想还了怎么办

网贷不想还了怎么办

不能不还。 (1)在自己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先确定一个还款顺序。 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 先还上征信的平台、后还不上征信的。 (2)应及时停止网上借贷行为,不要想着以贷养贷,这样只会让负债越来越大。 (3)及时向家里请求帮助。

1486次播放 00:42
现金借条的正确写法是什么

现金借条的正确写法是什么

关于合法借贷合同(俗称.借据)的撰写方面,需清晰包括下述各项内容: 首先,应以借款人与贷款人为准,明确列出双方的法定全称; 其次,在借款金额部分,需要确保大小写皆明确无误; 再者,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涉及到借款时间期限这一项,除了要标明借款发生的日期以及终止的年限日子外,还应该明确规定出精确的借款期及其相关明确信息; 第四个要点,是针对还款的具体日期做出规定,以便后续查验及落实; 至于借款的收益率问题,同样需要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来进行表述,并且最后需要给出完整的计算公式以求借款总利息总额(其中包括大小写的金额)一览无遗; 第五种情况,即为本息偿还的相关月日时间及其付款方式的规定; 最后一种以签名的形式以示确认,可以要求借款方本人亲自签署姓名并加盖个人印鉴或者由其亲笔书写签名确认。

1065次阅读 2024-06-11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