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 2022-06-08 11:19:47
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第73条规定了缓刑考验期,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
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其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如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