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罚金刑满后会释放吗
更新时间: 2022-06-08 09:45:11
律师解答
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一种,是刑罚中的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对单处罚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我国刑法规定的四种罚金形式:
1.单科式。
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就是这种。
2.选科式。
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
例如: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可选择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
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刑。
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就是如此。
4.复合式。
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
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的罚金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因此,不交罚金刑满后,仍然会释放的,只是罚金要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版权申明:律图对视频内容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