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般的
债务转让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债务转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
债务承担的前提。
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
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
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第三是第三人须与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