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
顾梓尧律师,现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担任多家国企、央企等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曾办理过上亿标的案件,擅长的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追债和保理综合法律实务、民商事综合法律实务、劳动法律顾问及劳动争议、行政综合法律实务、婚姻家事及继承实务等。顾梓尧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坚持严谨、求证、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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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反担保协议不被视为独立存在的合约。其效力源于并受限于主债权债务合同。若主合同失效,担保合同亦失效。反担保协议只是主合同的从属部分,不能被视为独立于主合同之外的单独存在的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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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期内,抵押人转让已登记抵押物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披露事实,转让行为无效。转让价格显著低于实际价值时,抵押权人可要求提供担保。抵押人欲转让已登记抵押物,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告知受让方抵押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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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贷款担保的三种方式: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提前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条件满足时,解除权方可解除合同。协议解除需主债权债务合同或担保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主合同出现法定情形时,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可依法解除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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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的房产证被允许作为抵押物向民间个人贷款机构申请抵押,为了使抵押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抵押登记手续。通常情况下,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之时即正式生效。如果在此后借款人无法按期履行债务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基于合法的抵押权通过行使优先受偿权来获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