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
合同成立。
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具有
法律效力。
事实上,法定
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
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
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
一般而言,由于此类私人名章没有行政备案,发生争议时难以确定其真实性,因此,在审查合同对方的签字时,建议对方法定代表人最好亲笔签字,尽量避免加盖私人印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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