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吕(长治)律师事务所
一、个人简介: 史宇航,山西中吕(长治)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年毕业于长治学院法学系,本学学历,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8年取得山西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学位。2022年评定为四级律师,2023和2024年两次被市律协评选为优秀律师和优秀工作者。 在校期间曾在本地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一年,自2013年从事专职律师职业近12年,期间办理大小案件近800余件,诉讼经验丰富,实战型律师。在诉讼技巧和案件应对策略方面有扎实功底,善于通过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对案件进行双重解构,非常注重沟通交流,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执业以来获得委托人一致好评。 擅长:民事债权经济纠纷、商事公司股权并购、建设工程索赔、行政拆迁诉讼、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索赔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曾多次担任和对接服务县、区级政府一级机关及土地、城建、城投等多部门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国有资产划转、区域行政拆迁、企业上市筹划等专项法律业务,现对接服务本地潞安集团、晋能控股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入职常年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在诉讼和非诉领域业务均能娴熟胜任。 二、典型案例: 1、2018年参与某地区土地行政拆迁、收储专项法律事务,系核心骨干成员; 2、2020年参与某地区煤炭禁采区区域划定专项法律事务,系核心骨干成员; 3、2022年参与某地区国有城投企业区域资产划转专项法律,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代理刘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索赔工程款案件,涉及标的600万元,系主办律师; 5、2023年代理李某股权转让纠纷,成功追回股权,涉及标的600余万元; 6、2024年代理某建设公司索赔工程款,涉及标的2600万元,系主办律师; 7、2024年代理杨某诉某市城建部门拆迁赔偿案件,成功取得赔偿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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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显失公平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在订立合同时出现了显失公平的情形,那么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合同进行变更或撤销处理。具体而言,以下类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变更或撤销:首先是由于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其次是在订立合同时明显存在着不公允的现象。

显失公平合同源于信息或地位不均衡,一方利用优势订立对自己极优、对他人极劣的条款。关键特征包括:利益严重失衡,一方利用优势(如地位或对方无知)设定苛刻条件。这种合同强调了非对等的交易,可能源于缺乏经验而非专业技能的差距。

显失公平合同非自始无效,属可撤销类型。这类合同源于一方利用优势或对方无知,导致权益和责任严重失衡,违背合理性与商业规则。受害者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以维护公正。

在签订合约时,如遇不公条款,可在合法情况下调整。若合约基本条件在签署后发生未预料且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动,导致执行不公平,双方可通过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解除。若存在欺诈、威胁等非法行为,受损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合约。

当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情况时,受影响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此外,因重大误解、不公现象或欺诈、威胁、利用困境导致的合同签订,受损方也可提出申诉。若申请变更,通常不会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