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
陈昆伟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了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诉讼方面,曾成功办理各类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离婚纠纷案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及刑事案件等等;在非诉讼方面,擅长于公司合同的拟定、修改等。陈昆伟律师坚持以诚待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当事人创造价值。相信,陈昆伟律师高度的责任感、专业的法律服务、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定值得您信赖。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南安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一年元月,系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南安市创办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2000年11月改制为合伙所,律所自创办至今已有35年◇现有执业律师11名,实习律师1名。求达所善于办理刑事辩护、各类民商事代理(包括婚姻、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金融、房地产、工程建设施工、公司股权转让重组等)、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讼代理及法律顾问业务等◇是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被授予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称号,2013年8月被泉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3年泉州律师实务交流与研讨会优质论文组织奖称号。依法为师铁肩担道义,仗义执言一字铸千钧。陈昆伟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业务质量深受当事人和社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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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分居多久方可视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无关于夫妻间分居多长时间即可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之相应法律条款。然而,如夫妻双方因情感不合而导致长期分居达两年期限,将成为诉讼离婚时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考量因素之一。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若夫妻间因为感情破裂造成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的期限;且经过法院调解仍无法得到有效改善,那么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批准当事人离婚要求。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若所购置的房产系以个人财产支付,则该房产应被视为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无需进行财产分割。然而,若房屋所有权人自愿将其部分或全部份额赠予配偶,或者另一方因经济原因面临困境,则可考虑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

若夫妇间因情感不合而分开居住达两年以上时间,其中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请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明确条款,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首先需要对争议问题进行调解;如若调解无果且感情状况确已破裂,则应准允离婚。然而,需特别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分开居住长达两年并不必然导致感情破裂,但这确实是判断是否具备离婚条件的关键要素之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中国并不存在因分居自动离婚的规定。

分居两年无法“自动离婚”,要通过合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民法典里没有相关规定。想离婚,最好还是双方好好沟通商量;商量不成,就去基层法院打官司。分居多年也不等于婚姻关系会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