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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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出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如何进行针对派出所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如果被监管人权衡后决定提出行政复议,可根据个人偏好选择以书面方式或口头形式提出。在递交申请时,需连同明确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及相关的支持性材料。对于采用口头方式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审理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应现场详细记录申请者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行政复议诉求、申请复议的关键事实依据、论证逻辑以及申请日期等要素。

当法人、社会团体或个人权益因派出所传唤受损,有权在知悉该行政行为后60日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捍卫自身权益。但是需要注意,若法律对特定情境设有特别时限,那么复议申请期限可能会延长到60日以上。

在此情况下,我们可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派出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分支,复议申请应按规定递交至其政府主管部门,即当地公安机关或至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本级人民政府,如县级人民政府。

在此情况下,我们可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派出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分支,复议申请应按规定递交至其政府主管部门,即当地公安机关或至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本级人民政府,如县级人民政府。

在特定环境下,派出所如依法行使具体行政行为,如警告或处罚小额违法行为,应具备行政复议被申请单位资质。若派出所超越法定权限,如发出《不予调查情况通知》在房舍被拆时,其所属公安机关将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