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良承(北京)律师事务所
陈琳律师,办理百起民商综合类案件,其中包含大量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买新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自执业至今,其办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擅长与人交往且有较好的团队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用专心、专注、专业的态度服务号每一位委托人。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5001065355,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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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准前,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无法获得施工许可证,也无法进行后续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准前,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否则无法获得施工许可证,也无法进行后续施工。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

承包商往往将工程监理当作质检员,限制了工程监理在控制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工程监理的范围狭隘,监理应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始终,并且根据其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从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手续应当由施工单位进行办理。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相应的工程材料送交到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即可。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