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土地被他人
非法侵占的,可以向加害人主张返还原物,停止侵害的
物权请求权,对方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的,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还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
2、
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
处罚款;
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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