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融律师事务所
韩伟律师法学院毕业。拥有在大型国企集团及政府工作经验,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并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建设工程、房地产,民商事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婚姻继承,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实践与研究。尤其在刑事精细化辩护、公司、企事业单位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公司法业务,各类经济合同案件取得了较优秀的业绩。服务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善始善终,坚持“服务专业化,专业团队化,团队品牌化”的发展理念。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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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驾驶员醉酒驾驶的情况下,车主亦须承担法律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道路交通事故产生影响的责任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及其对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起到的具体作用以及过错程度的轻重进行判定和划分。而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因此,驾驶人员对于自己所实施的违章行车行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摩托车无牌照且无驾驶证情况下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若肇事原因系无牌无证驾车者一方的过失所致,那么该方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倘若事故涉及两方或两方以上的过错方,则需依据各方行为对于事故发生的影响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主责、同责及次责。若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行为,则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无证无牌摩托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方应如何应对依据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规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利与义务对各类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与裁决。在裁决过程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及其对事故发生所起到的影响,以及当事人自身的过失程度等因素来认定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驾驶者全责的赔偿事宜在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情况下,若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辆,则应承担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所有损害及财产损失;反之,若电动车被归类为非机动车,那么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通常需承担总赔偿责任的90%以上,而机动车仅负责赔偿比例不超过10%的部分。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是否必须同时起诉保险公司与车主在针对交通事故发起诉讼时,驾驶员及相应的保险公司均需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依照现行法规,机动车辆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若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将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