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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