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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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当父母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时,这一财产的归属便归于子女,不含任何附带之共有权益。对于未成年人的房产而言,应该由其监护人为唯一代表进行申请登记。若是由监护人申请办理未成年人房屋登记事宜,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是合法监护人身份的相关文件资料。

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若要转让给父母,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婚姻期间,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置权。要是一方擅自转让给父母,对方有权请求认定该行为无效,以此保护双方财产权益。

夫妻私自把共有财产过户给父母,这个行为可能会被判定无效。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私自处理会损害对方的权益,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追回。不过,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把财产过户给父母,那这个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现在的情况下,如果子女不幸去世且没有留下遗产,那么通常来说,他们的父母不需要承担他们的网贷债务。因为债务的偿还取决于遗产,而子女既然已经去世且没有遗产,那就没有办法从遗产中来偿还债务。所以,双亲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为子女生前的网贷负责。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通常不需要为已故子女的网络贷款承担还款责任。因为这类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当子女去世且没有遗产用于偿债时,债务通常会自动消失。但是,如果父母自愿代为偿还,这属于个人的善意行为,而不是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