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每笔借款的种类、金额、期限、用途、利率和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
(2)当
借款人不能够依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
抵押人有权依照我国的法健规定,将
抵押物进作价、拍卖、变买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偿还。
(3)借款利率。没有约定利率一年一定,还是执行
合同期限内利率。
(4)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且按照
贷款人的要求办妥合法有效的贷款
抵押担保的前提下,按期、按额提供贷款。
(5)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归
还贷款,需要延长
借款期限的,可以提出展期申请。
(6)
抵押登记由借款人负责办理。
(7)没有明确该最高额
抵押贷款合同,是授信合同,还是正式合同文本。
《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商业
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
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
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
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
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
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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