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否分居,只要没有离婚,一方借债只要勇于共同生活和生产,都需要共同偿还,反之,则不需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
北京市华泰(大连)律师事务所
史晓菲律师,现于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任职专职律师。有专业的团队服务,律所为金普新区劳动仲裁的公益律师,擅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民商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具有法律专业、钻研能力。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能够对当事人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准确分析,提供专业意见。能够在涉诉案件接待中,对案件的分析意见和建议更容易被当事人认可和接受,有助于在法治轨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诚信热心、认真负责、细心细致、优质高效、追求卓越,维护百姓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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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借债务,为夫妻共有债务,双方共担责任。但若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需求,此债务非夫妻共有,应由该方独自承担。此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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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强制执行时,会书面通知其他共有人。若共有人达成共识并得到债权人同意,该诉求可被法院确认有效。若共有人提起财产分割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法院应依法支持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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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在法律上被视为个人责任,与配偶无关。即使结婚后,这些债务仍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分担。因此,婚前债务应由债务人独自承担清偿责任,配偶没有法定义务协助或分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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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家庭财产,妻子在丈夫负债时可采取多项策略:签订婚姻财产协议,避免在债权文件上签名,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开支,确认非法债务,证明个人财产权,理解债务属性,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和风险,收集保存证据,考虑离婚并合理转移财产,寻求法律援助。这些措施有助于规避风险,保障妻子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