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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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交易QQ号码不违法,但未经授权擅自出售或转让则属于违法行为。倒卖他人隐私信息获利是非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未经同意故意泄露他人隐私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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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需获证人及相关机构许可,方可收集案件资料;申请证据收集、证人出庭等需经检察院、法院批准。律师在取得检察院、法院许可及被害人、近亲属、证人同意后,方可收集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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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被害人虚假证言定罪存争议。尽管其证词可能妨碍公正,但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排除了被害人作为伪证罪主体的可能性。 此外,其虚假陈述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因多发生在刑事诉讼后。如何惩处此行为,值得司法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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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主要涉及破坏公共秩序,如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共同准则。行为包括无事生非、煽动混乱等,对公共秩序造成破坏。实施主体为满16周岁、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藐视法律和社会公德,以寻求精神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