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吴小亮律师多年来致力于离婚、第三者财产返还、恋爱同居析产、继承、遗赠、家族财富规划及企业传承等专精业务的研究与处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优的法律服务方案。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案件特殊性,为客户设计针对性谈判思路或诉讼策略,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拥有其独到的见解与方法,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在无锡乃至江苏各地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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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通常为女方家庭婚前赠予女儿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归还。但若嫁妆婚后被不明示地赠予双方,即视为共有财产,无需返还,将按共同财产处理和分配。

嫁妆钱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由女方所有。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购置的嫁妆属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可带走。婚后嫁妆如无特别约定,视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如对嫁妆分配无共识,法律将依据保护子女、女性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公正裁决。

离婚时,男方在未共居或因彩礼致经济困境有权索要返还彩礼。婚前赠予女方的嫁妆,无论来源,离婚时女方通常可收回;婚后赠予并无明确指定女方的嫁妆,则视为共同财产处理。

彩礼和嫁妆礼若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接受礼金的一方,如果将礼金用于购置婚后的财产,那么由礼金转化而来的财产就有可能当做是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