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 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让刘波律师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勇敢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每年代理多起刑事案件辩护人,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承办过包括全国各地各类案件。律所律师40余名,多人具备公、检、法工作经历,立足精英律师团队,为全国各地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部分主办案件四川许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一审辩护(倒卖公民身份信息,经有效辩护最终不予起诉); 江油市万某交通肇事罪案辩护(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有效辩护最终不予起诉); 绵阳市何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年半,经有效辩护最终判决缓刑);河南西华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一审辩护(检察院建议有期徒刑2-3年,最终经法院判决缓刑);绵阳李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检察院建议有期徒刑5-6年,最终经法院判决3年半) 广西罗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检察院建议有期徒刑13-15年,最终经法院判决8年半) 绵阳李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检察院建议有期徒刑2-3年,最终经法院判决1年) 绵阳陈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刑事拘留17天,律师介入后第21天就取保)民事案件部分主办案件 公司案涉货款2百余万元,被告广西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起诉后法院判决并支持了公司的全部请求。 公司案涉货款1百余万元,被告成都公司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起诉后法院判决并支持了公司的全部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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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的法律划分:如何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何界定夫妻共有财产及夫或妻个人财产,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双方取得的如下财物,即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一)工资收入、奖金奖励、劳务酬劳等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之盈利、投资所获之回报;(三)知识产权之归属及其带来之收益;(四)遗传或接受他人赠送之财产,但根据该法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排除在外者不在此列;(五)其他应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对以下财物作出明确说明,它们均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在婚前所拥有之财产;(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之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为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四)非通用型日常生活用品,例如专属个人使用的衣物、化妆品等;(五)其他应被确认为由单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益(除遗嘱指定外)、继承与遗赠(除特定指定外)以及投资个人财产所得。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指定财产以及个人生活用品。

婚姻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经营及知识产权收益均属于夫妻共有,这是常识。不过,婚前财产如婚前购置房产归个人,这一点也很明确。个人财产还包括伤害赔偿、残疾补助等,这些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合理区分共同与个人财产,对维护夫妻权益至关重要,这一点大家一定要牢记。

夫妻共有财产依据婚姻期间所得,包括工资奖金、经营盈利、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财产。然而,婚前个人财产、伤残赔偿、遗嘱指定或特定生活用品归个人所有。其他财产需具体分析决定归属。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非个人继承赠与财产及大部分婚后所得。双方共享处置权。而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特定赠予或个人生活用品等为专属财产,各自归属。了解这些法律规则有助于婚姻财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