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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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尚未明确定义“威胁犯罪”,但如发生恐吓行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进行处理。该法规定,对人身安全、名誉等进行威胁、侮辱、诽谤等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及五百元以下罚款。具体违法行为包括撰写恐吓信、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威胁证人、发送骚扰信息、侵犯隐私和敲诈勒索等。

受贿罪包括以下行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收受财物;为谋取他人利益,非法获取并利用财物;在经济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佣金、手续费并据为己有。这些行为均构成受贿罪,严重损害了公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和公信力,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受贿罪,维护社会的法制和道德秩序。

受贿罪包括以下行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收受财物;为谋取他人利益,非法获取并利用财物;在经济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佣金、手续费并据为己有。这些行为均构成受贿罪,严重损害了公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和公信力,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受贿罪,维护社会的法制和道德秩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哪几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哪几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