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洞见律师事务所
何富文律师,中共党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智库维权援助专家,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顾问,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智库专家,资深执业律师。 执业以来,对刑事、民商事法律理论、实务均有深入的研究,主办及参与了数百起刑事及民商事诉讼案件,尤其在办理大量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诉讼案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何富文主任先后辩护和代理的案件数百件,电信诈骗案(涉外跨境诈骗集团)、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贩卖毒品案(涉案金额数百万)、张某诈骗案(涉案金额数百万)、王某行贿案(涉案金额巨大),服务过或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园街道办事处、中国储备粮总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成都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等机关及大型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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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判罚根据涉案金额而定。具体来说,销售金额在5万元到20万元之间的,会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罚金为销售额的50%至200%;销售金额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会被判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同样为销售额的50%至200%;销售金额在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的,会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也是销售额的50%至200%;销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会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同样为销售额的50%至200%,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涉及到的涉案金额十八万是否合理此举显然是不道德且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销售伪劣产品涉案金额达50万元是否合理若经营者售卖假货且存在掺假的情况,且由此获利金额超过五十万人民币,则他们可能面临最高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且需支付其被判定涉及到的刑事责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低于两倍的罚金。

关于对涉及制造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行的惩治力度,在法律条款中通常是通过认定其销售额来进行量化裁定的。具体规定如下:首先,当涉案假冒伪劣商品实际销售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时,或者虽然该类商品尚未正式销售,但其货物价值已经达到十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法判处被告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关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惩处措施从事生产活动以及商品销售的主体,如若在其所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中,采用掺杂、掺假的方式,将伪劣产品与优质产品混为一谈,以次充好,或者是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冒充为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且涉及的销售金额达到了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他们将会面临着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罚金的数额应当在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不得超过销售金额的两倍。如果销售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五十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这些主体就会被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依然需要按照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来承担罚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