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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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之管辖权域的明确界定(1)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类别的侵权诉讼案件,一般应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被告方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2)在侵权行为地的认定上,既包括了实际实施侵权行为的地点,也涵盖了因侵权行为而导致损害后果发生的地区。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可能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各类业务,如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变更经营范围须在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涉及许可项目还需提交相关文件。但禁止经营、无审批文件、特定行业限制等情形将不予登记。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各类业务,如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变更经营范围须在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涉及许可项目还需提交相关文件。但禁止经营、无审批文件、特定行业限制等情形将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