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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法院起诉对方,请问诉讼费什么时候缴纳?

时间:2025.05.27 标签: 婚姻家庭 家事纠纷 阅读:1275人
律师解析:
诉讼费是指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申请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简而言之,交纳诉讼费是当事人应尽的法定义务,也能够预防滥诉行为,节省司法资源。
原告从接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交纳诉讼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原告立案逾期交诉讼费将按撤诉处理,提起反诉的逾期交诉讼费的将视为未提起反诉,上诉人逾期交诉讼费将视为不上诉。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且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通常是50元到300元不等,各地收费有一定出入但差距不大。
以北京法院为例,通常是简易程序交75元,普通程序交15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六章规定了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三种情形,对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
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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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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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中华律师

甘肃汇平律师事务所

郭中华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财务会计理论基础和从业经历,郭中华律师积极乐观,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谦虚自律,熟悉各种法律文件,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法律素养,擅长公司法、金融类法律事务。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执业以来,郭中华律师秉承“诚信彰显品质,专业铸就辉煌”之执业理念,信奉“学以明志,思则达理”之人生格言,恪守“诚实做人,老实做事”之行为准则。潜心学习各类常年纠纷的风险防范、诉讼处理策略,掌握了多方面的专业技巧、技能,积累了一定的诉讼处理经验,力争对每一位法律服务对象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全面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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