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弘生联合律师事务所
2012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后任职于人民法院五年半,秉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擅长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业务。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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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婚姻持续多久,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为共有。 根据相关法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延续而变为共有。双方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将婚前财产转为共有。此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

结婚前的房产归属在法律上依据购买资金和个人登记为准。一方自购的房屋属个人财产;父母出资登记子女名下的,如只赠予单方则为个人房产,双方名下则视为共有;双方父母资助、无论登记谁名下,按出资比例视为夫妻共有。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各方财产权益,尤其考虑到父母为子女购房的牺牲。

第一种,若一方在婚前出全款,或者父母出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第二种,若一方在婚前出了首付,或者由父母出了首付进行购房,房产登记在该方一人名下,婚后进行还贷,该房产仍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房产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拆迁的婚前房产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形式通常是房屋置换和安置,且配偶不在安置范围内,则通常视为个人财产。但如果配偶在安置范围内,则安置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前各自拥有一套住房,婚后再度购房是否算二套房的问题,各地标准不一。一般而言,个人名下有两套及以上房产即视为二套房。但婚后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离婚后归一方所有,若其在金融机构有房贷记录,再次申请房贷时仍被视为二套房。具体情况需参考当地相关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