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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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看这个债务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说到,夫妻之间的债务,包括两个人签过字或者一个人过后承认的,还有就是在婚姻中有一个人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背的债。如果这几种情况都符合,那么老婆就有可能要跟老公一起还这个账了。但如果老公欠债的原因超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范围,那么这个债务理论上来说就不应该算成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夫妻俩要一起还的债有两类:一种就是两个人同时签字或者其中一个后面又同意了的;另一种是在两人还是夫妻的那段时间里,为了维持家里的正常生活开销而欠下的债务。比如说,万一老公欠了一大笔钱,但这笔钱并不是为了维持家里的基本生活所需,而且他也没让老婆知道或者签字,那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就不能算作夫妻俩的共同债务,老婆也就不用跟着一起还。

若丈夫背负的债务系属夫妻共同之债,身为共债人的妻子则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方有权径直对其提起赔偿请求。至于若该笔债务并非纯属夫妻共同产生,但债权人能提供有效证据以证明此项债务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创业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决策意愿所为之举,那么在此情况下,妻子亦可能被判定为共同债务人。

如果你老公欠了别人钱,但是这个借款的时候你没签字也没确认过,而且这笔钱也不是你们家平时用的,那基本上来说这就不算是你俩的共同债务。你是不用还的,除非那个借给你老公钱的人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你们两个人的生活上,或者是你们一起做生意用掉的,又或者是你和你老公都同意他这么做的。不过,要是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你还是有可能要还钱的。如果你借了钱却不还给人家,人家是有权去法院告你,让你还钱的。

“夫妻一方债务是否会牵连到配偶”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债务的用途。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的,那配偶可能需要一起承担,还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如果这笔债务超出了生活所需,并且不是双方共同的意愿,或者没有用于共同的生活、经营,那么就属于个人债务,配偶不需要承担责任,也不会受到强制执行的影响。简单来说,就是共同使用就共同承担,私人使用就私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