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姜振华律师 主办律师 姜振华律师,咨询电话:13120825682(微信同号)。 易于共情,善于沟通,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侵权损害、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债务合同、拆迁安置等民商事领域内的不同案件。可以汉、英、法、阿等不同语言进行业务交流; 其出色的语言能力为其办理涉外案件 的办理、调查等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帮助。在办案中与客户共同成长,抱着共同学习、潜心钻研的心态对待每一位客户,面对相同的证据材料和事实理由,尽可能从法律专业和服务行业的角度为站在每一位委托人的立场上化解案件纠纷,为当事人退散众怨,灭除烦恼,最大程度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法律利益及情绪价值。 法律和法规是办案的途径,但是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件烦心事,作为律师就是凭心行事,尽可能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客户解忧。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咨询该律师
若在无书面债权凭证的情形下打官司,原告须提交各类类型的证据来证实借贷行为实际发生。这类证据或是由当事人亲自陈述,或是由第三方证人提供证词,亦或包含转账记录、录音录像以及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作为原告,您有义务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撑您的诉讼请求。倘若您无法自行搜集到相关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协助您进行调查取证。法院会对所有证据进行全方位且客观公正的审查与核实,以便确认借贷行为是否真实存在。

在办理借款合同欺诈案时,主要要考虑行为人是不是有想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是不是用编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财。此外,还要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没有欺诈行为,而且得达到一定的金额。要是行为人不想还钱,还通过欺骗的手段拿到借款,那就可能构成借款合同欺诈了。

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双方得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愿是真实且一致的;还要把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关键条款都讲清楚;最后出借方要真的把钱给借出去了。这四个条件是合同有效的重要基础。

撰写无担保信用借贷协议时,首要注明“借条”主题;详尽记录借贷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借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务必规定违约责任。确保所有条款明确后,由双方签字确认,以此达成正式法律效力。

没有书面借据也可追回借款。当事人可提供其他证据,如叙述、证词、电子数据等。债权人可向法院提交诉状或申请支付令。应尽量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词等。若证据充足,法院可能会裁定债务人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