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郭倩律师,天津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电视台第一观察、新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精于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婚姻与继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其对法律公平、正义地执着追求,也深深打动了办案人员和各方当事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深受当事人好评。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法律问题,请立即致电郭倩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和案件策略规划,以免错失您的维权时机。法律咨询热线18602290138,相信我们会成为您身边专业、贴心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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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汽车电池在碰撞中损坏的保险赔偿,需考虑电池型号、保险条款、损坏原因及价值。若电池在交通事故中损坏且符合保险条款,可获得相应赔偿。若损坏非因交通事故或未涵盖在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可能不赔偿。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确定赔偿方式及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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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2月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全面展示市场主体注册、许可、年报、处罚等信息及经营状态。覆盖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及个体户,输入名称或注册号即可查询。精准查询使用注册号,名称查询可实现模糊查找。不符合实际的检索条件将不显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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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诉讼主体不复存在时,部分案件可继续审理,但某些需终止。根据《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主要为法院、原告和被告。若原告和被告均符合标准,案件可继续处理。若被告为公司且已注销,则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原告需与案情有利益关联,明确定义被告,有详细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方可提起诉讼。如诉讼主体不符,法院应驳回并滞缓诉讼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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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规定:破产、章程规定解散、合并分立解散、依法责令关闭等情况下,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未依法注销且未年检将视为自动解散,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注册新公司,信用记录受损七年以上,并需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