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陈宇星律师,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等,从业多年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立即咨询
代位继承有时要尽到赡养义务,有时又不需要尽到赡养义务,视情况而定,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

是否需要公证,由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协商确定。代位继承只会发生在法定继承中,最主要的是被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如果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要,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所以也是需要缴税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开始以后,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的户籍证明。

代位继承不需要证明是独生,只要符合代位继承条件即可。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