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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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时,若这笔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么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超出了日常生活的需求,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没有得到双方的同意,那么它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具体的合法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置问题上,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利行使的,然而,这仅限于因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财产的情况。但是,当涉及重大事宜,诸如变卖或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时,就必须先获得配偶的同意,然后才能依法行使这种处置权。若没有得到配偶的首肯,那么当事人个人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在不告知其配偶的情况下,丈夫擅自签署了售房协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种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若这处房产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那么,显然,在未获得妻子知晓与许可的情况下,丈夫签署的售房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协议。在此情况下,如果妻子认同丈夫的决定并愿意补签相关协议,则该协议便具备有效性;反之,若在协商无果后妻子坚持拒绝签字,那么相关协议自然会失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瞒着对方进行借贷的行为是否违法,这在法律上难以确定。如果这笔借款被用于家庭的日常开支,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会被视为共同债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超出了日常所需的范围,并且无法证明该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得到了双方的同意,那么它将被视为个人债务。

如果发现配偶有巨额债务且自己并不知情,要赶紧收集证据,比如说债务的时间、用途,还有自己不知道这回事儿。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以及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而且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在打官司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提出自己不承担这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