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被判处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
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
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
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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