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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否折抵刑期

时间:2025.01.16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161人
律师解析: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
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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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

王刚律师,男,37岁,山东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09年开始执业,2011年入职司法机关从事公诉、自侦、审查调查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工作经验。2019年辞职后再次从事律师工作,现担任滕州市委市政府、滕州市工商联、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滕州宾馆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法学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刑民交叉业务的办理。办理的案件很多在争取不予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轻刑、缓刑、不起诉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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