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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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三所生子女能否继承原配妻子财产的法律问题探讨在法律层面上,小三的子女并不具备分享夫妻共同财产的资格与权力。这是因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小三的孩子并非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孕育之子女,因此他们无法直接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创造过程之中。尽管子女与父母之间存在着财产继承的关系,然而,夫妻共同财产仅限于父母双方所有,而非子女个人所有。因此,父母有权自由处置这些财产,而子女则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前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在再婚后的夫妇中,他们的婚后财产对于原配偶所生育的孩子依然享有继承权;然而,尽管父母在离婚之后其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和相关权利义务关系将会发生改变,但是这些子女仍然有权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遗产。

子女并非房产“传承”角色,而是父母婚姻破裂时财产分割、监护权归属决策的重要因素。在没有稳定职业收入的情况下,裁定监护权时需要考虑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生活条件等因素。年幼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而成年后,个人意愿可能会成为决定因素。

已离婚夫妇在各自再婚之前,前任配偶所生子女是否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前任配偶的子嗣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抚养与被抚养的法律关系,那这个子嗣就有法定继承权。比如,离婚后,父亲继续抚养前妻生的子女,或者子女成年后赡养了父亲。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一方,并不影响孩子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因为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异而消失,孩子作为直系亲属,都有权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