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抵押权的特征:
1、房屋
抵押权是一种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
原
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房屋抵押权具有特定性。
3、房屋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权。
4、房屋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
5、房屋抵押权具有追及性。
6、房屋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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