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达远律师事务所
高全景律师,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争议、侵权纠纷、公司纠纷等案件,并担任过大型国企央企、上市公司等法律顾问,涉猎了各大领域的诉讼案件与非诉项目,专业素质过硬,实务经验丰富,从逻辑思维、法律支撑、结果导向三个层面全面、准确的把握案件,以客户诉求为目标,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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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是指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因为双方或一方的意愿而提前终止合同关系。无效合同则从成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这通常是因为违法或侵害了公共利益。解除合同可能会涉及到违约责任,而无效合同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区别:1、产生的原因的不同:无效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的等原因形成的;可撤销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等原因形成的;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具体区别是:一、发生原因不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成立。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确认权的归属不同: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合同成立与生效在内容判断、法规遵守及构成要素上有所区别。合同成立基于自愿原则,当各方就核心内容达成共识时即成立,而生效则需依法确认其合法性。成立仅需合理意思表示,生效则需国家干预,确保符合法律规定,涉及合格参与者、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公序良俗。成立条件通常是双方协商一致,生效还需更多实质性要求。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生效时间可能晚于成立。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事实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合同当事人之间通过一定的适法的事实行为成立的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