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泽大(德清)律师事务所
龚思永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湖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至今拥有14年律师经验。 龚律师执业于浙江省知名的泽大律师事务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规模最大,执业律师人数最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律师人数近千人。 龚律师专注于企业商事诉讼、商事仲裁及法律顾问服务,在该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依托泽大平台,累计为近百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日常运营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龚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亦具有丰富经验,多起案件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咨询该律师
关于对妇女儿童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罪责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框架下,对于那些采用暴力、恐吓或其他不当手段而对女性进行强制性猥亵行为的犯罪者,将会被定义为强制猥亵罪,并接受相应的刑事制裁——即被法院依法判定其应承担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被告行为涉及到聚集众多人发动猥亵行为,或者在公共场合犯案的情况,亦或是存在更严重的恶劣情节,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关于强制猥亵妇女罪之法定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强制猥亵罪既遂之法定刑罚具体规定如下:凡触犯该罪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行为人在聚众场合或公共场所公然实施强制猥亵、侮辱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则应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客体可以为男性,而侮辱罪的犯罪客体仅限于女性。

女性被强制猥亵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7天。这样做是为了快速应对犯罪行为,暂时限制嫌疑人的自由。在公安做出决定后的三天内,需要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1至4天;如果存在重大嫌疑,延长至30天。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的七天内会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逮捕。

需要注意的是,原主题中的内容有误,“他人”不仅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是,强制猥亵罪的主体仅包括男性,并不包括女性。以下是修改后的内容: 强制猥亵罪的主体是男性,该罪行指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他人进行猥亵或对男性进行侮辱。法律中的“他人”不仅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这体现了法律对所有公民性权利的平等保护,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普遍性原则。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对于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的行为,如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若在公共场合且情节恶劣,刑期可能延长至五年以上。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影响以及犯罪后的态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