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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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当时签的那份借款合同里面没说要还利息的话,那就当作没有。所以,如果你手上有张欠条但上面没有写明利息这回事儿,那这个欠条其实在法律上看就是没有利息。当然,除非你能拿出那个书面的证明或者其他啥证据来,证明你俩在别的地方还约定了其他方式的利息,不然,欠条上没写利息也不会让你的欠条变得无效。

欠条上写着的那个违约金每个月息是有个规矩的。通常来讲,咱们国家法律保护的民间借款的上限,就是签合同的那时候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要是超出去这个范围的利息,那官司打到最后,很可能就不算数了。所以,欠条里说的那个违约金每个月息不能太高,得在正规范围之内。具体能多高,这个规矩得随着LPR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可在合同中自由设定违约金,这是由于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的金钱赔偿。违约金具备双重属性,既作为补偿性质存在,也具有惩戒功能,用以弥补违约行为所引发的经济损失及对违约行为的惩戒。若欠条中已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则该项金额即可视为对违约行为的一种补偿与惩戒。

要是借贷时双方没讲好利率,那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债权人要借款期限内利息的诉求。但要是债务人没按时还钱,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和具体情况,要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法院会根据这些来决定利息怎么算,具体数额是多少。

在债务纠纷中,要是欠条里没有注明利息,也不会影响欠条的法律效力。由于没有明确的利息约定,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期内的利息时,法院一般会不支持这个诉求,直接驳回。这意味着,除非双方有别的约定或法律有别的规定,不然利息的问题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是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