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郭倩律师,天津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电视台第一观察、新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精于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婚姻与继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其对法律公平、正义地执着追求,也深深打动了办案人员和各方当事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深受当事人好评。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法律问题,请立即致电郭倩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和案件策略规划,以免错失您的维权时机。法律咨询热线18602290138,相信我们会成为您身边专业、贴心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1561人阅读
房屋预售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出卖方是否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出卖方并未获得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与买受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此合同无效,但在提起诉讼前取得许可证的,合同有效。
1312人阅读
未获许可提前出售房屋的合同通常无效。若合同无效,购买款项等费用一般不退还。法院可能裁定合同一方给予等额货币补偿。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未获预售许可或提供虚假证明,需赔偿信赖利益损失。若开发商诉讼前获得许可,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1611人阅读
当涉及到房屋预售合同时,其有效性与否可依据以下两种情形加以判析:首先,若出卖方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并未依法取得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房屋预售合同应被视为无效;其次,倘若出卖方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已经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此时可以将该房屋预售合同判定为合法有效。
1075人阅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交易若缺乏预售许可是无法生效的。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开发商必须持有预售许可证才具备出售房屋的资格,否则在诉讼过程开始之前,即使未能成功取得该证书,也会导致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