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继承权。但是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
只要打印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其他形式要求,且有证据证明该遗嘱确系出自遗嘱人之手,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打印的遗嘱也应该是有效的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上海段和段(苏州)律师事务所
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从事资格证书, 2021年6月份,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2015年3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17年6月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在淮安市洪泽区交通局从事执法、拆迁整治、行政审批等工作,具有一定的拆迁安置诉讼经验。2019年8月任职于上海市光明(太仓)律师事务所,对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宅基地纠纷、相邻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婚姻家庭及遗产继承纠纷等一般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 的实践经验。性格活泼开朗,做事踏实认真。 自执业以来,始终奉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勤勉和专业获得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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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尝试调解协商:双方展开调解磋商,借助第三方力量达成共识。2.诉诸法律手段:调解无效时,寻求律师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3.搜集证据:收集与遗产继承公证相关的文件、证明材料、证人证言等。4.保存证据:妥善保管所有与遗产继承公证相关的文件、记录、通信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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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法人或社会团体有公证需求时,可按规则选择公证机构。公证地点可选申请人住所、长期居住地、行为或事实发生地。涉及不动产的公证,需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也可参照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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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益,且在法定继承中位列第一顺位。遗产分配顺位为: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程序启动后,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若无则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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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形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其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引发其他继承人遭到杀害;对被继承人实施遗弃行为,或对被继承人进行虐待且情节极其恶劣;通过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等方式,情节严重者;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或者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销遗嘱,情节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