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菏泽)律师事务所
高冉律师,法学学士,北京市京师(菏泽)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部门副主任。擅长刑事辩护及各类民商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合同及民事侵权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和案件分析能力,特别是针对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多年来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重视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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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司法判决依据情节轻重。轻微者可获有期徒刑或短期监禁及罚款;情节严重,如涉及多份许可证、重大社会影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五万至五十万元。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和个人,无论单位还是责任人,都将遭受严厉惩处,旨在维护市场公平。情节严重行为包括非法转让、制造和使用许可证,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伪造相关证件者,将面临刑事处罚。个人犯罪,如情节轻微,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二万至二十万元;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年至十年,罚金五万至五十万元。单位犯罪则对企业进行罚金,对直接责任人执行个人刑罚,参照上述标准。

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处罚标准是: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篡改或编造金融机构许可证的行为,刑法严惩:轻者三年以下监禁并罚款2万至20万;情节严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5万至50万。

伪造、变造或买卖金融许可证构成犯罪,处罚从2万至20万元罚款及短期拘役至3年有期徒刑,附加罚款。多次犯罪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最高刑可达1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