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博律师事务所
科班出身,本科毕业后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及民事领域,作为律师队伍中少数的女性律师,具有女性细心、耐心的优势,办理案件时能够将多方因素考虑周全,同时能够抓住案件中有利于当事人的细节。除此之外,在严谨的思维和理性的判断能力方面也已树立了个人优势,扎实的法律知识、专业的办案技巧,都只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让当事人能够将案件放心委托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且熟知诉讼的运作程序,具有相当强的庭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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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样具有继承权利。在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其应得的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法定继承过程中有明确的继承顺序划分。虽然第一顺位继承人拥有优先继承权,然而如果被继承人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明了第二顺位继承人优先接受遗产的话,则该项遗嘱将具备更高的法律效力。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兄弟姐妹的,那么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兄弟姐妹根据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兄弟姐妹的,那么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兄弟姐妹根据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法律规定,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有合法的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国民法典规定,兄弟姊妹属于法定第二顺位继承人,仅在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及双亲时才可能继承遗产。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决定兄弟姊妹的继承权和份额。若兄弟姊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后代可继承遗产。遗赠扶养协议下的权益优先于其他继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