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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

时间:2025.02.20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902人
律师解析: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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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鹏律师

河北典创律师事务所

河北典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参与各种类型的案件,擅长类型: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家庭纠纷等。办案理念:认真负责,坚定维护当事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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