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 作为刑事领域的专家,孙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孙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他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深受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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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确规定,抢劫罪以及绑架罪均属于相对独立且性质显著不同的犯罪行为类型。关于抢劫罪方面,根据法律条文规定,普通情况下应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时处以相应罚金;若情节严重,则面临着更为严厉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判决。

绑架犯罪的刑罚期限通常要高于三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明文规定,对于犯有绑架罪的罪犯,视其行为情节轻重,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倘若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具有其他极其严重恶劣情节者,其最严厉的判决可至绞首候斩。因此,在实践中,仅仅被判以三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在绑架罪范畴内相对而言较为罕见。

根据我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认知上被确认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群体。这类人群,无论涉嫌何种程度的刑事犯罪(例如绑架),皆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因此无法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绑架勒索罪通常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作为附加刑。若情节轻微者,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但若在实施绑架勒索行为过程中致被绑架者死亡或杀害人质的,则会被处以死刑,且需同时剥夺其全部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罪状描述,对于一般的绑架勒索犯罪行为,法院通常会依据其严重程度依法判决被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作为附加惩罚措施。若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予以罚款处罚。然而,若绑架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或犯有杀害受害者之行径,则将面临死刑的严厉制裁,且需同时没收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