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纪骁航律师,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合规委员会副主任、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律师生涯已历十一年之久,执业经验丰富,业务全面,具有丰富的诉讼非诉讼经验,有较多的成功案例,在办案过程中,纪骁航律师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业务领域: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企业法人结构治理、不动产与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金融证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投融资等。 服务客户:新疆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中国X联新疆分公司、新疆XX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XX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联合会、新疆XX管理局有限公司行政事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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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归属是否涉及夫妻共有权,需具体分析。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则该房产不属夫妻共有。然而,若夫妻在婚姻期间继承或受赠财产,这些财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判断遗产归属需考虑遗嘱或赠与合同的规定及夫妻婚姻期间的财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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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婚前购房应根据约定处理。如房产是一方全额购买,通常归其所有。但如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产权虽归购买者,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有,可协商分割或请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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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无法就共有房产达成共识时,法院会依情况处理:若双方都想竞价获得,法院会批准;若一方主张所有权,则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估值,产权方补偿对方;若双方都不主张所有权,法院会依法公开拍卖并合理分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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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任何一方购置的房产均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该规定无时效限制。因为离婚即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后购置的房产不应算作婚姻期间的劳动或经营收益,因此不能算作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