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纪骁航律师,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合规委员会副主任、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律师生涯已历十一年之久,执业经验丰富,业务全面,具有丰富的诉讼非诉讼经验,有较多的成功案例,在办案过程中,纪骁航律师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业务领域: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企业法人结构治理、不动产与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金融证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投融资等。 服务客户:新疆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XX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中国X联新疆分公司、新疆XX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XX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X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联合会、新疆XX管理局有限公司行政事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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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及到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办理事宜时,当事人可选择仅由其中一位配偶亲自出面处理,原因在于申请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并不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均需到场参与。

特殊情况下,配偶无法直接继承全部财产。按照我国法律,配偶、子女和父母属于第一序列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序列继承人时,第二序列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会开始继承。同一序列继承人继承财产时,通常是平等分配的。

如果一方去世,那么他的亲生父母是有权利依法继承他的遗产的。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以及双方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如果去世的人在生前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就必须严格按照遗嘱来执行。

一方离世后,其产权传承的优先级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分配遗产时应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继承人生活困难或失去劳动能力,应该给予特别关注。那些尽到主要赡养责任或与逝者共度美好时光的继承人,可以获得更多份额。相反,有抚养能力却未尽到义务的人,应该少分或不分遗产。

如果配偶去世了,那么财产继承的顺序是这样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领养父母和继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就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继承。在分配遗产时,会尽量做到平等,但对于困难且没有劳动力的继承人,会给予特别的关照。尽了主要抚养责任或者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多分,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人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