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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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公司清算要开始时,首先,清算小组得先把你们的公司财产仔细地清理一遍,接着弄个清楚明白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出来。然后,他们就得研究出个合理的清算方案出来,提交给股东大会、股东会议或者是咱们的法院确认一下。等到所有该付的钱都付完了(包括清算费、员工薪水、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当然还包括欠的税),剩下的公司财产才能用来还债。

在企业破产清算后,对于未偿还债务,我们首先要审查清算方案是否合法执行。如果发现有漏洞,就需要及时修正。 对于无担保普通债务,在清算完后,债权人一般不能再通过破产程序求偿。但是,如果发现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等问题,债权人可以向股东索赔。 此外,如果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存在恶意转移资产等行为,这些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追回的财产将用于偿债。

企业破产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流程如下: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派管理人接管。管理人会全面清查资产和负债,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具体顺序为先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到员工薪酬、社保和补偿,接着是欠缴的社保费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后,债务偿还的顺序如下: 1.破产相关费用:包括诉讼和清算的支出。 2.员工薪资、福利、保险及法定补偿:员工的权益要优先保障。 3.社会保险费与欠税:这是国家的钱,得先还。 4.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才轮到其他债务。 这样的偿债顺序,就是要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资源,保障各方的利益。

在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时应关注的关键事宜本公司具备独特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需要承担其所拥有的所有资产为公司债务作出相应的赔偿,而股东则通常无需负担公司债务的偿还。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下,公司债务可能会转嫁至股东身上。